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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分田到户 接洽朝廷 (1/3)

2024-01-24 作者: 当时明月在99

第三十六章 分田到户 接洽朝廷(1/3)

搞定了蔚州老家的家人和族人的事情后,另外还有一件事情也到了需要必须解决的时候了。

那就是大锅饭问题,刚刚迁来漠北时,诸事开头难,个人的力量太渺小,所以必须选择集体行动制度,但现在安定下来后,再继续大锅饭就很影响效率了,马爌作为穿越者,当然更清楚大锅饭的弊端,他的建议是要把所有的耕地都分包到户,所有的牛羊牲畜等也都分下去,因为北华的牧场辽阔无垠,可以暂时不分,作为共有的牧地。

土地问题历来是大事,容不得半点儿马虎,为慎重起见,马林把北华所有千户以上级别的各级官员,包括享受千户待遇的镇长都召集起来共同商讨土地问题。

经过几天的讨论,一部完全有别于传统;甚至可以说划时代的北华土地法出台了。

它主要是根据马爌的建议蓝图,再由北华的所有官员和乡绅大户们集体商讨完善的。

北华土地法主要内容为:

为了防止土地兼并,若干年后又出现历代土地集中,导致大量无地贫民活不下去的情况,北华采取土地国有制政策,

主旨是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私自出售,将来不管管北华扩张到哪里,哪里的土地就都是国有的,这样就算将来再贫困的家庭,至少还拥有可以糊口的保命田。

当前暂定的是每人口粮田五亩,以现在北华的土地条件,五亩耕地的产出绝对足够一个人食用且远有富裕,此田又被称作“永业田”。

但是北华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不能买卖,除永业田之外,所有土地皆可买卖,国家的土地一旦被私人购买,即为该私人所有,他今后想要转卖皆是自由的。

人均五亩的永业田是北华所有人都有的,哪怕你现在不是农户耕种不了,比如匠户家庭,或者是城里的官员士绅等,都是人均五亩。暂时没有条件耕种的,可以先记录在册,表明其每人五亩的口粮田还未领取,未领取之人不缴纳田赋。

着有司统计所有人口并造册登记,今后人家或添丁或减口,口粮田要及时更改,必须保证所有人的口粮田不得遗漏。

如将来北华土地扩大,一人从某地迁往某地,可申报口粮田变更所居地等等。

现在北华总人口二十多万,而耕地只有五十多万亩,人均尚不足按五亩耕地分配,各户不足之田地可自行开垦,无人耕种的家庭可暂时不申领口粮田。如将来人口扩大,种粮有利可图,愿扩大耕地者,亦可自行开荒或者租赁他人的熟地,其数量上不封顶,但前提是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今年将是最后一年集体耕种,待秋收后就将土地分配下去,现有的五十多万亩耕地首先分配给居住于城外村屯的农户。居住于三城的非农户的田地暂且着有司记录在案。

从明年开始,北华的耕种和收割以及开垦荒地都由农户各自施行,除应缴纳的田赋外,剩余收获亦归耕种者所有。

各家自行开垦的新耕地收获归自家所有,但前提是,田赋和耕种面积是挂钩的,哪怕是自家开垦的土地依然要根据北华政府的需要以及土地的肥沃程度征收相应的田赋,遇天灾减产或绝收可酌情减免田赋。

贸易可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并且促进交流,增长见识。所以北华采取农商并重的政策,鼓励百姓经商。

风险较大的商业活动,可由官府予以扶持,如有商人前往险峻之地,如北去俄罗斯、深入蒙古各部、或者前往大明及西域等地,均可视情况由官府协助。

如将来北华财政富裕,将会视情况减免甚至取消农业赋税,财政不足时再酌情恢复。但商税不在减免之列,商人不事耕稼,赚取利差,缴税乃天经地义之事。

鉴于现在北华几乎所的青壮都是军人,民间壮劳力严重不足,长期这样影响生产,又制定了北华的军制:

北华所有年满十七岁(周岁,以后所有年龄改为周岁,场景需要时另行注明),及四十五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的男子,全部都是在籍军士,超过四十五岁后方可着有司解除军籍,每五千人编做一卫。

其中自萨尔浒撤归的五千人设为常设常备军。其他各卫每三个月一轮,轮流当值,是为轮换常备军。常设常备军和当值的轮换军为北华脱产待命的常备军。

其中常设常备军的普通军士退役年龄为四十五岁,军官另有规定,但年满三十五岁后可自行决定退役与否,其军饷要远高于轮换常备军,升迁亦享受优先。

常设常备军的兵源补充为自愿原则,但自愿补充不足时,则为强制征召,被征召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交有司论罪处置。

今后需随着人口的增加,卫所数量也会增加,男性青壮人口每增加五千人后则设一新卫,以数字命名,常设常备军为第一卫,以此类推,依次为二、三、四卫等。

不当值的在籍军士农忙时节在家为民,非农忙季节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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