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孩子王(2/2)
来解释道,“小雨他们那天不是接了个在饭店门口表演的活嘛,顺带还答应了女孩她妈要给孩子补课的事。”
林雨这才恍然大悟,他确实是答应了女孩母亲的要求,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履职责任了。
“女孩他妈把孩子领到学校门口,还好我刚好路过多嘴问了两句,这才知道是找小雨的,不然我估计他妈找不着人要闹到学校领导那去。”宋殊继续补充。
“可、可真是一点亏都不吃啊,周六一大早就把孩子送过来了。”小刚抱怨,他是当面见识过那个老板娘不吃亏的狠劲。
“没办法,既然答应了别人。”林风开口,“老宋,你就先负责带一下孩子吧,带着她写写作业啥的,我估计是父母忙着开店的事,没时间看孩子。”
“这还用你说,我和小慧早就是好朋友了。对吧小慧?诶!别碰!那是电线!”宋殊被顽皮的小慧分心过去。
“好朋友?”林雨有些震惊。
“老宋可是著名的孩子王,要不是因为现在开学了,之前放暑假的时候,附近村子的小朋友就喜欢来这里找宋殊玩。”林风向林雨解释。
宋殊有些不好意思地向林雨解释道:“之前租这里时村里的书记给了很大的帮助,附近的公公婆婆也都不介意我们这里这么吵,这些孩子的爸爸妈妈都去南边沿海城市打工了,爷爷奶奶白天又要忙着做点小生意,照顾地里的庄稼,我们就趁着暑假寒假叫这些没家长带的孩子来这里玩,写写作业啥的,这主意还是林风出的,要笑笑他去。”
林风瘪起嘴转过头去,林雨笑了笑,回答道:“怎么会笑呢,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我支持你们。”
林雨终于明白了林风在中年时期做的那些事情的由来,最开始只是为了一个小小村庄的孩子,后来发展到为整条街道和整个社区的孩子努力。
宋殊带着小慧来到大家的面前,小慧个子小小,眼睛却是大大的,里面装满了好奇和纯真。
“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吧。”宋殊点了点小慧。
“大家好,我叫杨小慧,来自迎江人民小学五年级二班,我今年十岁,我家住在望江路……”
宋殊连忙捂住小慧的嘴,“够了够了,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大家都被小慧可爱的模样感染了,笑做了一团,林雨却注意到辛雯却没有笑,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因为突然有这么一个可爱小朋友的加入,之前还有些沉闷的练团室热闹起来,小刚和辛雯对和弦时,小慧就站在他俩面前拔拔琴弦,好奇地摸摸架子鼓,然后在林风的麦克风前摆弄来摆弄去。
林风也一改平时的严肃和易怒,对着小慧这个小朋友很是有耐心,任由着她在练团室内胡闹,竟然有那么一瞬间,林雨在小慧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是自己的另一面,自己童年时期渴望玩耍想要自由的那一面。
不过阿伟就没有那么好意了,他不太习惯这么一个小孩子的出现,也不太喜欢不熟悉的人摸他的鼓。练团室内的这套架子鼓,林雨听宋殊说过鼓座是大家集资出的,上面的鼓箱和鼓皮是阿伟自己的,每当小慧要去摸架子鼓,阿伟都有些抗拒但也不好表达出来,脸上的表情变得狰狞。
等乐队真正开始排练时,小慧便安静了下来,一个人悄悄蹲在远离架子鼓的墙角,宋殊双手捂着小慧的耳朵,小慧看乐队排练津津有味,身子也跟着节奏摇晃摆动。
乐队正在排练那首麦田守望者的《在路上》,歌的编排并不难,乐队经过一系列磨合之后也变得轻车熟路,虽然这是第一次拉通来排,但效果还是蛮不错。
“想的美美梦也无常
那永远到不了的远方
在路上和我唱这一首歌
如果我有方向那就是远方。”
再次从林风的嘴中听到这段旋律,林雨还是感到感动,他也瞥见宋殊嘴里也在跟着念叨,蹲在地上的小慧也在胡乱念叨着什么。
一首好的歌,有共鸣的歌,唱出来就是一种享受,对于配乐的乐手们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午饭时间,大家带着小慧一起去附近吃了饭,让他们欣慰的是,至少老板娘还给了宋殊小慧吃饭的钱。
下午的时间,大家只拉通排练了一会,为了给小慧创作出安静的条件让她写作业,大家就各自练琴和扒谱。
短短一天的时间,小慧就很自然地成为了乐队的成员。
只是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辛雯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悄悄地独自感伤。
留守儿童是我一直想加入的一个话题,希望不会破坏氛围。故事的前中期我用更多笔墨在乐队的日常上,想把自己想要表达的观念和人物塑造在这一部分交代完,等日常部分结束,就会把节奏拉到时空穿越和悬疑(一点点)上,加油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