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杨蜜:我咬死你啊(1/2)
宋科有句话说的没错,那就是一旦一首歌热度起来,那么想要消退是需要很长时间的。
尤其是在这个MP3和随身听并存,DVD和磁带散发这最后荣光的时代。
一旦一首歌火起来,那么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消退热度。
这其中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零四年的电脑虽然开始普及,但绝对没有后世想象当中那么普及。
就连网吧现在都没有达到遍地都是,都要在两年后才达到最鼎盛时期。
想要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家家户户都拥有电脑,足不出户就能听到任何一首新歌,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但正因为如此,现在的人在网上接收新鲜事物还没有后世那么普遍。也不能今天用电脑播放这首歌,明天去下载这首歌。
所以自然而然的热度也就能保持一阵子。
当然了,这也就造成了有好有坏的局面。
好的局面是热度能够保持,坏的局面是大多数人只知道歌,不知道人!
就像是现在,张麟安这首《童话》火了,但知道张麟安本人的,也就是这一小片的范围。
想要真正的起飞,成为乐坛炽手可热的新星,一切都要等到暑假之后才行。
目前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迎接即将要到来的高考。
无论是宋科还是张麟安都知道,想要真正起飞,都是暑假之后。
商讨完这些事情,张麟安笑着拒绝了周公子开车送自己回家的要求。
虽然她仅仅只是喝了几杯酒,但酒后不驾车是最基本的!
吹着凉爽的夜风,张麟安直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事实上,从上一次的第一次见面开始,周公子看自己的眼神就有些不对劲。
好奇,欣赏,有趣。
当然自己还没有自恋到,就因为周公子帮自己挡了两次宋科的摈酒,就认为周公子喜欢自己。
自己又不是黄金,怎么可能做到人见人爱?
最多就是因为自己才十八岁,却没有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有的“天真”,以及十八岁就能“写”出像童话这样的精品歌的缘故。
甚至因为第一次见面,自己性格当中的成熟给周公子留下了一些印象。
估计在她眼里,自己就是一个有趣的小弟弟而已!
回到四合院当中,看着杨妈杨爸和自己的房间都亮着灯。
张麟安笑了一声,便先和杨爸杨妈说一声自己回来了吃过了之后。
这才回到自己的屋子。
刚打开房门,就看到杨蜜坐在那里,一只手住着下巴,另外一只手百无聊赖的转着笔,眼神处于放空当中。
也不知道这个丫头在想些什么!
缓步来到她身后,双手悄悄蒙住她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呸,大猪蹄子!”
原本还在那里卖呆的杨蜜,忽然觉得眼前一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想要起身。
就听到身后那个自己熟悉到不能在熟悉的声音。
没好气的拍了一下蒙在自己眼睛上的手,杨蜜起身娇嗔道:“你以为你是龙骑士啊,还学会蒙人家眼睛了?”
“我也想啊,还挺羡慕龙骑士的呢,只可惜,没找到我的小龙女呢!”
“呸呸呸!”
听着张麟安那不着调的话,杨蜜抬手就打了他一下:“说这话你羞不羞啊,还没找到你的小龙女?信不信我让我爸把你抓起来,凑流氓!”
说完,凑到张麟安身边,如同小狗一般轻轻嗅了嗅,随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嗯,没有太大的酒味,应该没喝酒!”
“我又不喜欢喝酒,而且这一次去是谈事情。”
说完,张麟安直接躺在床上,却冷不防被杨蜜直接趴在了身上。
“喂..注意一点啊。大姑娘了。”
夏天嘛,穿的本来就少,感受着热乎乎的体温,张麟安笑着提醒道。
“我就不注意怎了吗?”
理直气壮的看着大猪蹄子,杨蜜伸出两只手在张麟安脸颊上面掐了掐:“我就不注意,有本事你打我呀!”
“呦呵,还化身为小厉害了呗?”
抬起手照着小狗一般趴在自己身上的小厉害辟谷上轻轻打了一下。
原本还以为她会害羞的起身,没想到却得寸进尺的照着自己脖子上就咬了一口。
“让你打我,让你打我皮鼓..”
“哈哈,你属狗的啊!”
“切,同一年生的,我属什么的你不知道嘛?看我这头大老虎吃了你!”
院子内。
端着温水走过来的杨妈,听着张麟安屋子内传来自己闺女和麟安的嬉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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