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犯罪现场勘查(2/3)
现场见过的尸体却只有一具,再赴现场,要说不激动是假的。
到了郊区一栋红砖小楼,先来的警员已经做了布控,几辆警车随意的停在楼下,有几名警员散开了,在问讯院子里看热闹和散步的人。
江远亮了证件,再提着箱子,跟吴军一起快速爬上三楼。
事发房间,距离楼梯不到十米远,周围乱糟糟的还有楼内居民在围观。
前两天才获得犯罪现场勘察LV4的江远,瞅着这一幕,就不自觉的皱眉头。
还只是新人的江远也没资格说话,再跟着亮了一次证件,低着头进到房间里。
三四十年前的房间面积普遍偏小,差不多只有四十平的样子,客厅间接采光,一间较大的卧室倒是光线明媚,但里面装着多名警员,外加一具横躺的尸体,局促感不可避免。
好在新鲜尸体的味道尚可,使得房内的环境尚可接受。
“先穿戴。”吴军表情严肃,示意江远打开勘察箱。
江远戴好了口罩手套帽子和护目镜等物,再站到吴军身边,顺便观察尸体。
死者只着一条三角内裤,**的躺在床上,胸腔中刀,出血量极大。江远低头看看,血液几乎是将卧室里的脏地毯浸湿了,旁边做现勘则踩着凳子,在费力的自上而下的拍照。
刑事现场摄影也是一个专门的门类,尤其是在数码相机流行以前,拿着专业照相机的民警需要用尽可能少的胶卷呈现极丰富的信息,非得练上几年才能真正上手。
具体到拍摄的时候,完整的刑事现场摄影,要有现场方位照相,要有现场全貌照相,现场中心照相,现场细目照相,还有诸如相向拍摄法,十字交叉拍摄法,分段拍摄法等等讲究。
不过,在失去了胶卷的掩护后,小地方的刑事现场摄影这个岗位就迅速被现勘给覆盖了,需要的情况下,刑警们也能做,法医也能做,交通警也能做。
当然,基本要求还是要有的,尤其是重特大案件,民警们还是尽可能的按照规范来操作。像是尸体的拍摄,就必须是垂直拍摄,而不能像是普通人拍照那样,从侧面斜着随便拍。
江远等拍照完成,就跟着师父吴军做尸体的体表检查。
法医是个需要丰富经验积累的行当,哪怕是读了五年的医科大,江远还是要跟着吴军一点点的学过去。
吴军也拍了几张照片,尤其是尸体周围的物品,然后再转头对江远道:“你看看这个尸体认识不?”
“我……”江远一口气险些上不来,无奈看了一眼,道:“我怎么可能都认识。”
“你是宁台县土著嘛,说不定就能碰到一个同学朋友的。”吴军等江远仔细看过,才遗憾的叹口气,道:“真的不认识的话,就只能从头找了。我说你来记录吧。”
“男性尸体一具,尸长170厘米……皮肤苍白……头发黑,头皮完整……”吴军一边说,一边还核对江远的记录,不觉频频点头。
江远记录的颇为规范,甚至更为详细,像是开篇就标注了尸体的方位和姿势,皮肤苍白一项,后面又续了一句“无黄染”……
从吴军的角度来看,能做到这一点的江远,就更像是同事而非徒弟了。
江远自己也是越写越有感觉。
新获得的技能“犯罪现场勘查(LV4)”的范围和深度,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它既包括通常意义上的现勘,也包括了法医的现勘和痕检的现勘等等。
而在法医的现勘中,尸表检验也算在内。
如此算来,犯罪现场勘查(LV4)的作用就相当大了。
江远压下内心的想法,认认真真的跟吴军做完尸表检验,接着,两人开始检查和提取DNA检材。
所谓DNA检材,就是有可能含有DNA的物证,常见的比如血痕、精斑、唾液斑或者孤立型的滴状血液等等。
江远先是围绕着尸体周围,提取毛发和皮屑。虽然有很大可能是受害人自己的,但只有检查以后才能确定。
尸体周围的痕迹物证,通常被认为可靠性更高,因此需要格外仔细的检查。吴军年纪大了,虽然没到老眼昏花的程度,但对于细致的小物证,敏感性也是有些减弱了。
江远恰好相反,很快就提取了多样物证,有好几样,吴军看都没看清楚。
吴军见状,干脆趁机直起腰来,小做放松。弯腰在半高的床前做检查,对他这个年龄的老腰精来说,最是难受不过了。
江远是才毕业的年轻人,正是身体精力好的时候,又刚得了技能,一点都不觉得疲惫,把尸体周围的物证提取清楚了,就开始提取血液证据。
只见他先是选择了尸体大腿处的一坨血液,用棉签沾了血,并不直接丢进物证袋中,而是又取了一张滤纸,裹住棉签,再将之包成三角形。
光是这一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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