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心乱(2/2)
着一壶酒沉沉睡去。
可笑的是,整个朝堂都在因顾频频的封赏太少而替她不平,偏偏她自己置身事外。
桃树美艳,一如从桃树下款款走出的青曦。
看着树上的顾频频,他长叹一口气,道:“天星河中,你嫌寂寥,没有人和你说话,我将你安排到和我一起,你却自己不愿意说话了起来,是不是你果真讨厌我,只有离开我才会觉得快乐呢?”
顾频频望着遥远的月,道:
“倒没有讨厌你,只不过现在你我身份云泥之别,你不再是兰府普通的贵公子,我也不再是自由的说书先生,自从我遇见你,就再没有过自由,有的只是万般无聊。”
哪里无聊呢?青曦被这话刺得生痛,每日白天,他要和朝臣周旋,晚上总是抽空来看她,这会儿子她倒委屈上了。
但看到顾频频满心寂寥,青曦只觉得自己错了。
第二日,顾频频一大早便收到了神秘邀请。
下午时分,青曦推了一切公务,专程穿了件曜白色的广袖长袍,也拿了件样式颜色差不多的给频频,拉着她的手便往殿外走。
“去哪里?”
青曦回过头来,笑着对频频说:“我记得你爱骑大鸟,今日带你去看神族最耀眼的大鸟。”
日暮苍山远,晚霞映照千里江山,秋水长天一色,火烧上了整片大海,将山川万物都粉饰了一层金。
青曦拉着顾频频蹑手蹑脚地走往汤谷。
十只金乌早已在那里等候,几只梳理着羽毛,另外的几只仿佛遗世独立,尊贵非凡,无一例外的是,它们全都金光闪闪,眼如裂日,嘴如利刃,浑身晶莹中带着红色的血丝,火焰密布于长尾,嘹亮的凤鸣声时时爆发,三足傲然于天边,巨大的身影之中,有着太阳内核般闪耀的光芒。
青曦拉过顾频频的手,带她前往金乌后面的金辇。
“这扶桑鸟浑身是火,尤其是尾巴上的明火,是神族最圣洁的火焰,所以我们只能坐在金辇上,你靠我近些,以免灼伤。”青曦将身边的位置空开一些。
“这……这是太阳吗?我……我可以和太阳同乘一车?”顾频频激动到不敢相信,奈何身边的火球过于耀眼,她一边用手挡着,一边激动不已地问青曦。
他微笑着点点头。顾频频欣喜不已,听话地小步跨上金辇,坐在他身边。
背后是巨大的火球一般的太阳。
顾频频不敢回头去看,心惊胆战地,缩成一团。
很快,拉动缰绳,扶桑鸟向天清啸一声,挥动翅膀,载着两人向西方飞驰而去。
巨大的,无数挥洒着金光的长尾挥动在两人身边,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可奇怪的是,虽然火光灼人,她和青曦两个人却是丝毫不感觉炙烤,原来青曦刚刚给她拿去的袍子,就是专门隔断这种炙烤的衣服。
耀眼的日光,即使偶尔为乌云所遮蔽,也终会焕发出巨大光芒,顾频频伸出手去,渴望接住一些扶桑鸟的光屑。
害怕她被遗落的火光灼伤,青曦将手附在她手后面。
“怪不得人们都喜欢光明和金子呢!原来这两者到了一定程度是同样耀眼,而光明更耀眼一些,也怪不得人们总是更崇尚光明!”顾频频赞叹道。
扶桑鸟飞驰向西方,风吹动千万金羽,吹得金屑漫天,待回头时,已离地千万里。此刻,顾频频乘坐着巨大的金辇飞过上空,无论是人间还是妖界,六族众生,都在她的脚下匍匐!
而被众生仰望的感觉,怎能不打动这天下任何一个女人的心!
“真希望这光明能找到魔族、妖族,能照到六族的每一寸土地上!他们的子民长年住在又冷又潮的地方,一定没有见过这样壮丽的景象!”
青曦笑着偷偷将手搭在顾频频肩头:“我们喜欢的东西,他们未必喜欢,你不如希望有朝一日,六族子民喜欢阳光的可以尽情享受阳光,喜欢阴暗清冷的,尽情享受寂静,各得所爱,各有归宿!”
顾频频张开手掌,伸回手时,手心已经落满了金色辉光,她大笑道:“各得所爱,各有归属!”
却没有发现身边一双比那日光更要灼热的目光。
“你喜欢太阳吗?”他问。
“嗯。”顾频频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金辉扣下,刮落在一方手帕中,又将手帕叠好,放进怀里。忽然,她意识到自己旁边还有一个人,便不好意思地笑笑,问道:“我可以把这金辉带回去一些吗?”
青曦点点头。他感觉心中更暖一些了,他忽然想起了母亲儿时常唤他小太阳,父亲也将他比作清晨的日光。
他第一次觉得,做别人的太阳,竟然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