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四(2/2)
则,怕过不了审一直没敢写,突然想起就随意提两句。
我也是道听途说的,大概是从芭提雅开始,逐渐蔓延到全泰国,有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从事第五产业的失足妇女,一旦发现与其交易的对方是童子身,不但不能收钱,而且是需要倒贴钱给对方的。
这个规矩听起来就好女权啊,只是不知真假,也没有真正见过,如果有被倒贴钱的男同胞看到了,麻烦告知一声这信息是否确凿,有酬谢O(∩_∩)O。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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