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我见过她,在很久之前(1/1)
开学,热火朝天,无论是气温还是气氛而言。
志愿者学长学姐们被好些家长围住问东问西,分身乏术。陶墨墨咽下卫生间在哪儿在话,自己跟着指示牌找了过去。
因为是走读,也没有像其他同学拖行李箱。
陶墨墨背着个书包倒像是个大学生,一路上还被新生问路。
她好心带人去目的地,结果回去的时候自己绕来绕去,忘了来时的路。
这就尴尬了......
好不容易看见从教学楼出来一个人,陶墨墨冲了上去。
“请问你知道数学系往哪儿走吗?”她天生声线偏软,轻轻说起话来更加的软。
离得有些远,加上蝉鸣,沈从风还真没听清,略低的声音响起,“你是新生?”
陶墨墨是个声控,她好奇去看,只见这人长得很漂亮,高挑又好看,又是那种不会认错性别的美。用漂亮一词去形容男性是不对的,可他五官恰到好处,文学功底差的陶墨墨一时之间卡壳,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去形容。
“是你啊,”陶墨墨还没反应过来,沈从风倒是认出来了,“迷路了?”
“您认识我?”
“您?”沈从风摸了下自己脸,笑意满满说:“虽然我比你大些,不过你这个您字,用得好像我有多老似的。”
这声轻笑勾得心脏为之悸动,忙摆手:“不是不是,我就一下没想出来自己在哪儿见过学长。”
“这不是个说话的好地方,再晒下去你可要进医务室了。”他指了指身后,“我刚关活动室的空调,现在还很凉快。”
陶墨墨没抵挡住空调的诱惑,不过如果这个学长早点说完那句话,她绝对掉头就跑!
“你不记得我了?”他推开活动室门,打开中央空调,“我见过你,几天前,阳光福利院,鹅黄色的老鹰。”
是他!
本来被晒红的脸现在更红了,陶墨墨低下头眼神瞄门口,支支吾吾岔开话题,“我要去报名了。”
沈从风从冰箱拿出一瓶冷饮塞她手里,含笑道:“数学系在你刚刚站在地方继续往前走,路标被树挡住了你才没看见。”
陶墨墨头都要塞地板缝隙里,也恨不得来一道雷,要么把她劈晕要么把他劈晕!
她喃喃丢了句谢谢拔腿就跑,并发誓再也不想遇见。
“同学,我外套!”
那声音之大,让明明听到的陶墨墨也故意当没听到,脚底抹油开溜。
兔子似的,沈从风想到这么个词,指尖啪打开汽水,“出来吧。”
活动室里门被打开,一个烫着爆炸头的男孩举手走了出来,“会长明鉴,我这可是被迫听的,不是我愿意的。”
他从储物柜拿出一个女士棒球帽,本来是想还给某人,看来现在不着急。
爆炸头见他笑得一脸柔情似水,大热天的竟打了个哆嗦,见鬼似的溜了。
沈从风把帽子放回去,阳光福利院他每周都会去,怎么从来没有遇见过她呢?
那个穿着鹅黄色的裙子,故意坏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充当老鹰要吃掉小鸡的女孩。
只不过这只老鹰有点婴儿肥,小小的丸子绑在脑袋上,显得脸更加肉呼呼,像颗大丸子。
咳咳。
这话当然不能说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