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新事件:送上门的偷车贼!(求追读~)(2/2)
发票一定不能给他。”
“你想想,本来是偷你的电瓶车,可一旦你提供发票,他反手就说你把电瓶车卖给他,导致他被炸伤,财物受到损失,完了向你索赔,你咋办?”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一个小偷,他的诚信更加不足以信任。”
听了罗大状的话,姜禹才意识到自己差点掉坑里去。
当时没多想,只是觉得,你偷老子电瓶车还来要发票,凭啥!
现在看来,得亏没给啊。
不然罗大状说的情况不是没可能发生。
而就在此时,熟悉的三个选项出现了。
【选择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人家都被炸伤了,就把发票给他吧。】
【选择二:面对偷车贼没什么好说的,用你那根粗又硬的大棒教他做人!】
【选择三:偷车贼居然主动送上门,这种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不需要犹豫,姜禹直接选择了三。
【噔噔!事件“送上门的偷车贼”已激活。】
【辅助道具“中级黑客体验卡”已存入虚拟包裹(点击查看)】
(´`;)?
这个辅助道具什么鬼?
【中级黑客体验卡:使用后获得中级黑客技能,持续时间10小时。】
得,还是没什么头绪。
这第三个选项的目标,是让偷车贼接受法律制裁。
可姜禹的电瓶车确实不值钱,当时买新车也才两千出头点,按照那家伙的说法,这个金额是不能立案的。
可真是这样吗?
姜禹向罗大状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后者说道:“这倒是真的,《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罪立案金额是1000元~3000元以上。”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报两高批准就可以在实务中推行。”
“咱们龙城的标准,就是3000元。”
姜禹发愁地搓了搓牙花子:“罗大状那照你这么说,这个偷车贼还真没办法治他了?”
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顶多也就是治安拘留三五天。
显然不能让姜禹满意,也不能让统子哥满意。
“那倒也不一定。”
罗大状笑呵呵地说道:“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会构成盗窃罪。”
“盗窃数额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多谢罗大状。”
结束通话,姜禹目光落在系统给的辅助道具上——中级黑客体验卡!
嘴角微掀。
已然有了思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