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干的,这个锅,我接了 (求支持,第四更)(1/2)
第二十四章我干的,这个锅,我接了(求支持,第四更)
鹅卵形的脸颊,加上散落下来的波浪头发,这还是陈凡第一次看到自己领导,把头发给放下来。
平时上班,金兰都是把头发给盘着的。
一米六八的身高,点缀一点点不是很高的高跟鞋,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骨盆的庞大让她整体的体型更加的成熟有韵味。
简单的碎花长裙,也遮挡不住她的风光。
果然,衣服是分人去穿着的。
金兰在镜子前转圈,看了一下,说道:“有点小。”
这边卖衣服的女子,说道:“美女,不是衣服小,是您的太大了,好羡慕你。”
金兰低头看了看,说道:“不太好,我在单位上班,不能漏沟的。”
“可是,这款衣服,似乎,只能坐到如此了,如果您遮挡的话,会很不合身的。”
金兰回头看向陈凡,陈凡说道:“买,我觉得很好,很赞。”
金兰点头,说道:“那可以,那几套给我,装起来。”
陈凡无奈的说道:“领导,买衣服哪里有一套衣服买好几份的呀,你要不再换换?”
“不需要,我喜欢一套衣服,买几套,方便省事。”
奇葩的审美。
算了,你自己开心就好,反正现在,这群女主,没戏份的时候,总喜欢找自己。
陈凡麻木了,但是陈凡不担心,只要不影响大概的剧情走向,就没任何的问题。
外面的雨不小,期间,金兰又带着陈凡去买了点内衣。
鞋子什么的,金兰不需要,她有专门的鞋店定制。
事业单位,如果你穿的太过火,影响确实很不好。
“吃点零食吧,好久没贪嘴了。”
陈凡跟着。
他的职责就是混日子,混业绩,基本只要时间到了,自然也就升迁了。
两人一人要了一份小面,在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叶傲天去买房子了。”
陈凡说道:“这个小子,哪里来的钱?不可能,这泥腿子,怎么可能有钱。”
演戏吧,人生如戏,不演戏,着故事怎么继续下去?
金兰说道:‘两千多万,他确实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可以毫不犹豫拿出这么多钱去买房子。’
陈凡说道:“再有钱,也没我家里有钱。”
你就装把你。
金兰懒得去揭穿,说道:“和林清月碰面了,聊了很多。”
哎呦卧槽。
什么叫惊喜,这他妈的就是惊喜。
什么叫主角,主角就是没事时候就去泡妞,要么就是在去泡妞的路上。
一口气直接买两千万的房子,换成自己是女主角,就嫁了把,你们赶紧去双宿双飞吧。
什么叫年少有为,什么叫青年才俊呀。
这才是主角该干的事。
在看看身边的金兰,话说,你啥时候和叶傲天接触呀。
你看看人家林清月,果然,林清月能当第一女主是有原因的。
这就是格局。
“林清月怎么可能喜欢那种泥腿子,再有钱,也是泥腿子,我这种家族,他拿什么和我斗?”
“如果,我是说,假设他身边有女人,你会怎么办?”
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难道,老板,你喜欢叶傲天了?
卧槽,这个是喜事呀,你们都要按照剧情走了么?
不过好像金兰剧情开始得一段时间呢。
“就他?只要不碰我的林清月,我才懒得关心,但是如果惹恼我了,我就让他知道什么叫残忍。”
“是么?”
“领导,经常和你在一起,我也没那么丢人的,我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管呢?现在,他还配不上和我叫板的资格。”
这话说完,陈凡自己都觉得脸红,这设定,脑袋就有问题。
不过也对,如果反派有脑子了,那主角怎么混,分分钟就被人给捏死了。
突然一道雷电打了起来。
给金兰吓了一跳。
两人选择的小吃馆不是很大,属于偏僻巷子的美食,金兰经常来。
之所以来这边,一个是好吃,另外一个是这边人不多,平时清净一点。
而这时候,一群人把叶傲天给围在了雨中。
四周的商贩,赶紧远离。
那几个人带着刀子,管制刀具。
“叶傲天?”
陈凡看着远处的叶傲天,这是啥情况。
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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