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十年後書志(1/1)
芳年已无路,泪干望断崖。
记十年后三十矣:出此状设其路,其一,年二十七时,随心而欲,劳逸契合,可随心所往,为所欲为和而不为,此为上策。其二,谨记当时,此分三段,一段分仇、恨、狠,二段分相、合、和,三段分伪、仿、像,其劣策也,其繁敏,不可不参恻,若年过二十九,可自废此劣策。其三,劳作多魂失,多观人多斟事,一心为其一,不可贪图不可留念,若此时仍无权无社稷,已年过三十,可为叹伶仃卧室,以过后世,又或以病终,此为下策。其计其路已无,终勿忘汝母汝父,抚金而别。
吾之过,自小鸿鹄之志,奈何家尽庭寒,已无丝毫之资。如是三十后矣,小事小成,大事大成,拓石涤残躯,纵可行权谋之事以至六十老叟,可计耄耋年后建业大成,遗恨经年,涕泪而终。
此上简述,谨记当时,不可冒进,可三十而终,除上策外,无一策不化枯骨,无一策不向焚天,无一不入荒墓。
时年二十作记三十后矣,纪年二十一,七月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