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走手续(2/2)
:“在潘府的时候照顾潘家小公子学了。”
原身潘金莲在潘府的时候,确实照顾潘小公子来着,潘家有钱,请了老师来教学,潘金莲在旁边伺候。
这个理由哪怕有心人去查,也没有破绽。
武大郎不疑有他,连胜声赞叹。
宋朝是比较富足的朝代,但即便如此,宋朝识字率也到不了10%,也就是超过90%的人是文盲。
一般百姓,对读书识字的人,打心眼里崇拜。
武大郎还是第一次知道潘金莲识字,发现自己对她,好像并不是那么的了解。
金莲看完卖身契,当着武大郎的面把卖身契撕成了碎片,扔进灶洞。
没有这张卖身契,她从此便是自由身了。
金莲执行力很强,决定去和离,当即和武大郎动身前往阳谷县衙办理手续。
一路上,金莲发现阳谷县还挺繁华的,人口也众多,走在街上,哪哪都是人。
来到县衙,说明来意,倒也没有发生什么“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事,很容易就见到了知县李怡。
宋朝县衙里没有法院部门,大小案件,都是要由知县亲自来断案的。
和离案件简单,在确定武大郎同意自愿和离后,知县大手一挥,同意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和离,让师爷写了份和离书。
盖上县章,当即生效。
金莲对这个知县印象还行,看着倒是个干实事的人。
回到住处。
金莲了却一桩心事,心情愉悦。
她看向武大郎:“武大哥,你在这里,还打算卖炊饼吗?”
武大郎卖的炊饼,后世很多人认为是山东煎饼,或者是类似现代的烧饼。
其实不是。
炊饼和煎饼、烧饼是不同的吃食,炊饼是蒸的,也叫蒸饼,基本和现代的馒头一样。
武大郎在清河县时,就是走街串巷担着担子卖炊饼为生。
如今来到阳谷县,自然也是打算重操旧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