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养器术(2/3)
?”
“不管怎么样,这似乎都是好事,等后面再找谭苔问个清楚。”
理清了头绪,唐林目光又回到三柄损坏的飞剑上,神色发苦。
残存的灵性所剩无几,恐怕连初级法器都算不上了。
虽然这三柄飞剑在下品法器中都属于一般货色,但好歹是整整一套,一百枚下品灵玉的价值还是有的,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他本就不富裕,如今更是雪上加霜。
“这样坐吃山空,只凭邑丞那点俸禄,估计熬不过明年了。”
肉痛的同时,唐林意识到自身囊中的羞涩。
“莳良山的事,我暂时有些不舍。听那赵时说,这南澹国内的机缘不多,降妖除魔是修士们最普遍的敛财方式。”
他眉头微皱,喃喃自语道,“不过,即便南澹国较为排斥妖修,可遵纪守法的妖修同样受到庇护,他们背后甚至拥有强大的靠山。”
其实,“妖”只是人族排斥异族的说法,在其他种族眼中,人类又何尝不是“妖”。
各种族生来的灵智不一,尤其是踏上仙途之前的差距,极为明显。
先天灵智决定了文明传承,传承又决定了修行的下限,人族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万物皆有灵,血肉、草木皆蕴含灵气,乃最为原始的大补物,各族相残相食,本就是天地生存法则。
即便是先天便具有高等灵智的人族,都会为了口腹之欲,继而以猎杀为食,更何况绝大多数先天灵智受限的种族了。
正所谓异族是为“妖”,触犯人道同样也是“妖”,便是因这互相为食的欲望所致。
各族皆有属于自己的道,人族的道,便是“人道”。
一些先天灵智受限的种族,哪怕踏上了修行,开启了灵智,但依旧低下。
大多数妖修,即便到了炼气期依旧懵懂,在凡俗这等地方,更容易肆无忌惮地凭借本能喜好做事。
这无疑触犯了“人道”。
大多数扎根于凡俗的修仙势力,亦或是秉承人道,又或是受凡人香火,从而加以庇佑。
甚至一些修仙者不惜因果缠身,以凡人香火为修行之本,以至于为凡俗所累。
这条道路上的一些强大家族和修士,干脆直接建立国家,方便管理的同时,又能更好地汲取香火。
这也是为何像十万大山这些地方,几乎见不到凡人的缘故。
毕竟不被香火因果束缚的修士,又何必去管这些凡人的死活。
国家的体制,不仅能更好地汲取香火,还能更好地束缚境内修士,从而达到庇护凡俗的目的。
不论妖修还是人类修士,一旦触犯人道,为祸一方,都会遭到围剿。
修士官员,就肩负有这份使命。
南澹国境内的妖修并不多,敢为祸一方的妖修只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不过南澹国土庞大,人口众多,哪怕是境外的妖修,都会眼馋于数量如此庞大的凡人。
在它们眼中,这些国家就像是圈养凡人的牧场一般。
这些妖修无视南澹律法,在肆无忌惮吞食凡人之后,或逃往境外,或隐藏于各大山川之中,连南澹朝廷都极为头疼。
杀这些反人道之修士,能受到南澹朝廷的支持,不需担心其背后势力的报复。
除此之外,杀妖所获得的战利品取得的血肉之中,蕴藏着诸多精华,对修炼大有益处。
灵药是草木精华,禽兽同样是行走的大补之物,只是效果远不及前者。
所以妖修看上凡人,甚至人类修士的血肉,也非纯粹为了口腹之欲。
除了血肉之外,包括人类在内,各族身上的某些部位以特殊手段取出,还能够当做材料。
当然炼气期妖修的血肉和材料,价值并不大。
例如炼气五层的妖修血肉,一千斤才能卖到一枚下品灵玉。
更何况南澹朝廷不允许修士在所辖城池内随意互相残杀,所以即便是杀妖,也只能限于《通缉檄文》上的修士。
上面不仅有妖修,还有人类修士。
他们皆是触犯了南澹国律法的修士,各地方衙门束手无策,继而上报朝廷,朝廷通过决议过后,布出的檄文。
不管这些修士实力如何,背景后台是谁,至少他们已经被南澹国朝廷定罪。
《通缉檄文》还有另一个名字,那便是《悬赏檄文》。
也就是说,只要你能赶在朝廷抓捕到这名修士之前将之斩杀,除了能得到该修士的所有积蓄以外,还凭其项上人头拿到一笔封厚的悬赏。
敢无视南澹律,继而还能活下来登上《通缉檄文》,无不是逍遥法外之徒。
所以哪怕只是炼气期,实力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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