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鞋子风波(1/2)
这天,玄凌和李平正在办公室工作,忽然杂物间响起了一阵声音。
李平赶紧起身去了杂物间,其实这里本来是一个厨房,但是老板不让在办公室做饭,于是这里成为了杂物间,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小仓库,平日里就是放着一些货品,就相当于一个小仓库。
“发现什么了?是不是货品倒塌了?”玄凌问到。
“不是,好像是进来了一只麻雀,你要不要?我捉给你?”李平在仓库里回答。
“小鸟啊!我喜欢!”闻言玄凌立马起身,也来到了仓库门口,伸着脖颈朝着里面张望着。
李平正在里面搬东西,寻找那只受了惊吓的小鸟。
忽然,他一下逮住了那只麻雀,轻轻的攥住了它的双脚,然后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因为里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
“活蹦乱跳的,回家养着吧!给你!”他朝着玄凌递了过来。
看到这样的小玩意儿,玄凌觉得可爱极了,虽然不是那个二十来岁的年纪了,但是看到这样的小东西,依旧觉得满满的爱意。
“家里有笼子吗?不行的话就买上一个鸟笼,不然飞了,你就抓不到了!”李平将纸箱子归置好,也走了出来。
“我回去找找吧!”玄凌摸着那只小鸟的小脑袋,它一直在叽叽喳喳的叫着:“孩子肯定喜欢这个小东西!”
“对,给孩子当宠物吧!”李平从洗手间走了出来。
“嗯嗯!”炫铃应承着,然后就开始在四下里找了起来。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装小鸟的东西。
“这里有一个小纸箱,将它放进去吧!不然一直抓着,什么也干不了!”李平将储物间的一个小箱子腾了出来,递给了玄凌。
下班后,玄凌带着小箱子回了家,当晨晨看着小鸟时,喜欢的不得了。
玩了一会儿,晨晨说:“我们要一直养着它吗?”
“如果晨晨喜欢,我们就养着它。”玄凌一脸宠溺的看着孩子。
“我觉得小鸟还是喜欢更为广阔的天空,不如放它回归蓝天吧!”晨晨看着小鸟开口。
“也好!”对于玄凌来讲,养小动物那都是一时的兴趣。
没结婚之前,的确挺喜欢那些小玩意儿,但是有了晨晨之后,她就只喜欢晨晨了。
因为怕晨晨孤单,她给晨晨买过两只兔子,然后一只接一只的都死掉了,后来还买过两只小仓鼠,后来也因为拉肚子死掉了,再后来买过乌龟,后来给丢了,再到后来捡到了一只小刺猬,那个东西不好养,给了妈妈苏枝了,后来小刺猬给放生了。
没想到这个小刺猬竟然还认识回家的路,好几次将它丢掉了,它自己就又找回来了。
后来无奈之下,苏枝将它丢在了田间地头,这下它是不回来了,但是那个时候苏枝包了几亩地,种了一些草莓,没想到每年春天草莓长出来的时候,它就偷悄悄的将草莓吃了,几乎每一个草莓都被它啃了一个遍,但是又捕捉不到它的身影。
所以迄今为止,玄凌样的宠物里面活下来的可能就是那只刺猬了。
为了不糟蹋小生命,她也听了晨晨的话,打开窗户将小鸟放飞了。
次日,李平问玄凌那只小鸟怎么样了,玄凌说放生了。
“其实这些小玩意养不活的,据说麻雀容易生气,咱们逮住了它,它就会特别生气,然后不吃不喝,最后就饿死了,放生了也挺好!”李平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人。
再后来,李平说他的朋友是工商局的,朋友的妻子怀孕了,之前养的宠物狗怕是不能养了,想寻找一个好人家收留。
当炫铃听说是免费赠人的时候,她又想着给孩子弄一个宠物玩。
经过李平的再次询问,结果当天中午,他们就把狗狗带来了,玄凌去他们单位将狗狗抱走了。
这是一个白色的京巴,也就是刚出生一个月的样子,小小的一只,毛茸茸的非常可爱。
抱回办公室的时候,李平打开了箱子看到了那只可爱的小狗狗的时候,也表示特别可爱。
李平还出去给小狗狗买了一袋牛奶,看着小狗狗的吃相,他们都觉得可爱极了。
下班后炫铃将狗狗抱回了家,小狗狗也非常听话,安安静静,偶尔间细细的叫上几声,晚上也睡得非常安静。
晨晨因为上初中学业紧张,所以根本也顾不上看小狗,于是第二天玄凌就让姐姐过来给捉走了,因为姐姐喜欢小狗,但是就是觉得苏枝和铭昭两人每天无所事事,所以想让他们养着当宠物狗。
起初苏枝和铭昭是不喜欢养这个玩意儿的,毕竟两个人自由惯了,想出去就能出去,有了这个玩意儿,还听操心,于是就让玄菲养着。
玄菲虽然喜欢狗狗,但是觉得养起来太麻烦,所以那晚就放在了朋友家。
结果苏枝和铭昭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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