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求婚(1/2)
牧裔这一走,就是三天,直到三天后才出现。
“阿漓。”
“嗯,正好要离开了。”秦漓看他回来,也没问他去做什么。
“下一站去哪儿。”
“七星。”
“那你去玩,我跟阿漓不去了。”
“嗯?”宋柒蓝挑眉,激动道,“你们去哪儿,我也要去。”
“不行。”牧裔直接拒绝。
“为什么?”宋柒蓝压低声音道,“我作为女儿,不应该见证吗?”
“见证什么,我跟阿漓还有话要说,你自己去玩。”
“哦。”宋柒蓝很不乐意,但也没有办法,“娘亲给我钱了,你也给我。”
牧裔直接转了账,“去玩吧。”
打发走宋柒蓝,牧裔看向秦漓:“阿漓,我带你去个地方,可好?”
“做什么?”
“你去了就知道了,走吧。”牧裔握住秦漓的手,“阿漓,闭上眼睛,好吗?”
“嗯。”秦漓没有问,直接闭上了眼。
直觉一阵天旋地转,秦漓知道牧裔启动了星球之间的传送阵。
过了不知多久,牧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秦漓睁开眼,看到眼前的景象,直接愣住。
眼前的场景,正是很多年前,他的住处。
牧裔当时隐居在涿光山深处,无人问津之处。
她第一次来时,还曾感慨这世上竟有如此美景,竟然都没人发现,后来她知道,不是没人发现,而是被设了结界。
后来,她就在这儿住了许多年,一草一木,再熟悉不过。
只可惜随着人间发展,这一处也成了景点,越来越多的人踏足,她偶尔来人间,也会来看看。
“我是在这儿遇到你的,那时我没想过,有一日我会喜欢你。”牧裔握紧秦漓的手,“阿漓,你我之间一切恩怨,都是从此处开始的,这几日我一直在想,若是我要向你求婚,该选在何处,最后觉得,还是在这儿吧,走吧,进屋看看。”
“嗯。”
屋里的桌上,放着长命锁,放着拨浪鼓,放着发簪,还放着宗门山下的糖果,还有一幅画。
秦漓打开画,那上面是她,坐在树下,闭目浅眠,阳光正好撒在她脸上。
“这幅画,是很早以前画的,那次我有事外出,隔了好几年才回来,一进来就看你坐在树下睡觉,心情好像也不错,就悄悄画了一幅,本想拿给你看的,但又想着你那么恨我,若是知道我画你,一定会生气,就一直没敢给你看。”牧裔解释道,“对了,你当时醒过来后,还冲我笑了,可能是刚醒,把我认成了你师兄,看清楚是我后,又不笑了。”
“就这一幅吗?”
“嗯,那是唯一一次看见你笑,想必是梦到开心的事,一想到你面对我时,又总是冷着脸,心中吃味,也就没有再画。”
关于秦漓的事,牧裔记得都很清楚,从第一次见面到她离开,在过去千年,他看了无数遍,每次想她的时候,就看看她,后来不敢再看了,怕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秦漓收了画,眼眶微热,那次其实她记得,但她忘了她做了什么梦,只知道睁眼时,看到了他。
“阿漓,以往你讨厌我,也讨厌这里,可关于你我之间的回忆,全是在这里,当初你离开后,我本以为你我之间,便是一刀两断,索性毁了这里,现如今我将这里建好,希望阿漓能给我一个机会,好吗?以后我再也不会找不到你了。”牧裔说这些话时,很是紧张,他怕他会错了意,阿漓根本不想跟他结婚,阿漓其实并没有原谅他。
“牧裔。”秦漓看向牧裔,一字一句道,“我不会在一个讨厌的地方住那么多年,当初所有人都知道我的身世,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躲在这儿吗?”
“这里没人能找到。”
“这世上,不被人找到的地方有很多。”秦漓否认道。
“那是为何?”答案就在眼前,可牧裔却不敢说,只是颤抖着声音问她,想要确认是不是如自己想的那样。
“因为在这里,我的心是定的,有个人在这儿,我不会害怕。”
作为孤儿,秦漓很想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地方,小小的一间房子就可以,天大地大,她不知道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她一直想要一个归处,可她找了很多地方,总是住的不安稳。
当有一天,她引以为傲的天赋,世人皆羡的天赋,变成了她的耻辱,变成了别人唾弃她的工具,她是无比恐惧的,那个时候,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这里。
后来她渐渐明白,不是因为这个地方,而是因为这里有个人。
只是那时,她将所有的事都归咎于他,觉得是他造成的那一切,她不能接受自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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