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小小的心眼(2/3)
>通往城中的唯一的道路有不少的鸽子,喂养这些鸽子的人自然就是黄头发,蓝色眼睛的小男孩提米了。
因为这是通往蒙德城唯一的通路,哪要进城自然是要吓跑鸽子的,为此提米还会与吓跑鸽子的人争执,只是蒙德城的人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制止,大概是看他年纪怎么小就见不到爸爸可伶吧。
我们到达蒙德城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晚霞染红了天空,提米已经回家去了,他的鸽子也只剩下几只。
我们一过去,它们就被吓跑了。
蒙德的城门口下,还有守城的士兵,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应该是老熟人了。
不过他们并不认识绫华。
身穿印有骑士团的花纹的胸甲,两侧肩膀除还有突出的护肩,佩戴骑士剑和穿着制式的鞋子,这是蒙德骑士团的正统装束,与稻妻哪种厚重宽大的武士盔甲比起来这套看上去更修身,更优雅。
“你好,吟游诗人和他的飞行宠物。”
“哈哈,飞行宠物,真是不错的称呼。”
听到有人如此称呼,温迪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之处,他们并肩一路有声有笑的走来,叫飞行宠物也没什么,反正派蒙怎么小一只,不会是一个人就对了。
“谁是他的飞行宠物啊,我有名字,我叫派蒙,我要给你起个难听的绰号,就叫你臭看门的。”
“......”
“派蒙,难道你是和荣誉骑士一起的哪个派蒙,难怪怎么眼熟。抱歉抱歉”
一旁的守卫想起了我的名号,认出了派蒙。
“荣誉骑士!等等你身旁的是谁?”
“我的好友,我带她来蒙德城玩的,她叫绯樱绫华。”
我抢在绫华前面报出了名字,这是蒙德城并不是稻妻城,可是难保会有去过稻妻的人听过神里家的名号,还是换个称呼的好。
不过但凭外貌,只能说绫华确实有着大小姐的气质,只是年龄小了一点,不免让人稍微有些轻看的想法。
“你好绯樱小姐。”
绫华有些不茫然的点了点头,为了不露出马脚,我赶忙拉着她跑进城里面。
不知道是看到了食物,还是故意给我和绫华更多相处的时间,派蒙和温迪已经座在座位上,等着上大餐了。
“旅行者,这里。”
派蒙挥动的她的小手,为我指引着今晚的就餐地点。
黄昏的蒙德城很惬意,人们没有急急葱葱的赶着回家,也没有店家按着点在摆出摊位。
这里的人们并没有因为黄昏的到来而加快脚步,亦或者是开启另外一段新的阶段。
猎鹿餐馆的人不多也不少,气氛也刚好合适。
沙拉小姐很快就认出了我,热情的为我推荐着今日的菜肴。
也会被临桌的认出来,当然他们也注意到座在我身边局促的绫华。
绫华这是第一次来到异国他乡吧,平时端庄的大小姐今天被怎么多人注视着,到是有些拘谨。
双腿并拢的座着,也不敢牵着我的手,脸像一个红苹果。
要是在平常绫华肯定拿扇子档着,不过我早就在绫华睡着的时候偷偷的将她的扇子收走了。
所以绫华无伦怎么在裙子里的口袋里找都是找不到的,找不到扇子的绫华自然着急。
可是怎么多人又好直接手,我假装不知道的问道:绫华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啊。
“旅行者,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扇子。”
“没有哦,在说了要扇子干嘛,在这里你不是神里绫华,而是绯樱绫华,不是什么大小姐。”
“可是......”
“来绫华放轻松,好好享受这顿晚餐,睡了那么长时间你也饿了吧。”
绫华还是放不下姿态,哪我只好出手了,不知道绫华会不会也怕痒哪,我带着恶趣味,轻轻戳了下绫华的侧腰。
果然女孩子这个位置很敏感,绫华一下就做出了反应,捂着侧腰,往旁边的位置挪了一下,有些恼怒的看着我。
“真好吃,可恶,温迪你少吃一点,你不是喝酒的,怎么还和我抢肉吃。”
温迪插起一大块肉,直接就往嘴里塞,不管能不能咽的下。
派蒙不甘示弱的拿起与她大小不符合的刀与叉子,开始与温迪争抢。
我将一块切好的肉送到到绫华的眼前晃了晃,少女乖乖的伸出手想要抓住刀柄。
不过我的本意并不非如此,所以我按着少女没有受伤的另外一处肩膀,绕到少女的身后,换了只手拿着刀叉,另一只手轻轻的放在绫华的手上。
“在蒙德城,吃这样的肉可是要用刀切的哦,绫华你的肩膀受伤了不能怎么用力,你本来就不会用刀叉,左手就更不方便了,还是让我喂你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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