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八章 太随便了(2/2)
方浩提醒他。
上辈子他第一次婚姻就吃了这样的苦。
他跟彪哥说:“有的女孩子,结婚前你怎么看怎么好,但是结婚后,人家不掩饰了,本来面目出现,然后你会发现一天都过不下去,到那个时候怎么办?”
“那就离婚呗,”彪哥道,“多简单的事情。”
“离婚……”方浩有些抓狂,“可是你不知道离婚要分家产的吗?到时候你辛辛苦苦攒了一二十套房子,一个离婚,就把你的房子分走一半,那你怎么办?”
“这是一个问题……”彪哥皱起了眉头。
然后又问方浩:“可按照你这么说,我又怎么能确定换一个人不会跟我离婚分家产呢?还是说结婚生孩子这条路根本就走不通,我只努力的攒我的房子就可以了,不用结婚?”
方浩一听,要糟糕了。
这家伙一思考起来,就会往奇怪的路子上走,可不能由他发散思维了。
再思考下去,就会成为一个恐婚症,那他就真的是造了大孽了。
于是说道:“也不是那么说,大多数人还是靠谱的。只不过我建议你在财产方面还是要考虑清楚一点。”
“那该怎么做呢?”彪哥问。
方浩想跟他说,把房子加到他妈名下,这样就不用担心离婚会把房子给分走。
但是一想,上辈子他父母离婚之后,他在牢里呆着,他妈就找了一个男人,把那几套房子都给卖了,弄得他出来之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狼狈得很。
把房子加到他妈名下,那可是送人头。
相比之下,他感觉还是小青更靠谱一些。
一时间也想不出好的法子来,只能说:
“你记住一点,婚前的房子不加名,然后呢,最好是先君子后小人,搞一个婚前协议出来,这样会比较稳妥一点。”
婚前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其实是一件很可疑的事情,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之下,无视婚前协议的,也不是没有。
只能说搞一个会好一点。
房产加名,那就是他自己的血泪教训。
上辈子和陆婉婷结婚,就将自己婚前的房产加上了这个女人的名字,结果离婚的时候,被分掉了一套房子。
没有万全之策,他也只能尽可能的帮彪哥减少损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