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1)
狐楠被送到了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得出他身体十分健康的结论,但他仍旧昏迷不醒,警察知道他没有家人只能去联系了孤儿院。
孤儿院的人接到电话也是懵的,他们院什么时候有了个姓胡的孤儿了。但既然警察打了电话,只能派了两个工作人员过来看一下。
又恰巧孤儿院前段时间发生了火灾,多处陈旧的资料被烧毁了。而胡楠已经成年了,他的资料应该也在大火中销毁的那些资料里。
大火不仅烧毁了资料,还有几个比较年长的工作人员也因此烧伤无法工作了,现在的这工作人员年纪都比较年轻,当然也不可能见过胡楠,只能依照警局提供的信息认下了胡楠这个大龄孤儿。
等着胡楠迷迷糊糊的醒过来,他已经是一个从孤儿院长大成年,喜爱二次元,误闯cosplay漫展,被漫迷们吓坏了的病美人了。
鉴于他是被人群追赶“误打误撞”进入了暗藏的通道口,没有故意破坏性的毁坏文物,自己还被吓坏了。警局只通知他回警局接受批评再办一下手续就没事儿了。
胡楠又跟着警车回了警局,原想着办完手续就没事了,结果刘志刚又出了问题。
原来刚刚已经赶回去的孤儿院工作人员,又到接到了警察局电话,说有一名叫刘志刚的孤儿在某个公司闹事被抓了。
因为是未成年,事情也不大(单纯站在人家公司门口不走,连个管理层都没能见到,就被人家报警告他寻衅滋事抓起来了。)
孤儿院因为前段时间的火灾,本来事情就有点多,哪有人手一趟两趟地往警局跑。而且这个刘志刚是个还有一个多月就成年的孩子,他的各项手续都办的差不多了,遗产和房子都已经交到他手中,他也早就不住在孤儿院了,只剩下户口一过渡,就跟孤儿院完全没有关系了。
正巧这时候他们想到了要去警局办事的胡楠。于是胡楠刚出警局正不知道要去哪儿,又不得不折返去接他的“便宜弟弟”。
刘志刚在警局待了几天了,脾气越待越暴躁,有一肚子火不敢和警察发,只能自己忍着,忍的双眼通红通红的,一看就是强压着火气呢,一出去指不定又要干嘛了。
警察也很无奈,刘志刚还属于未成年,犯的不是大错,但他这个样子教育的目的显然没有达成。警察也没办法于是孤儿院打了电话,但刘志刚也马上要成年了,孤儿院也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恰逢其会的胡楠就这么赶上了。
胡楠办完手续之后,又被警官们拉住被教育一番“青少年心理和犯罪心理学”,再见到刘志刚时他的状态更像一朵柔弱的“娇花儿”了。
胡楠长的虽然并不女相,但因为五官实在是精致漂亮,长长会被人忽略性别。他自己现在还是一副红袍扮相,就更让人看不出男女了。
所以这样的“胡楠哥哥”出现在刘志刚面前时,虽然还是被他的美晃了一下神,但很快又和他拉开距离躲的远远的,就像胡楠身上有什么细菌一样。
胡楠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刚被警察送到手上的“人手”,见他这副死样子,又故意朝她身边蹭了蹭。
就见这小孩儿,似乎想要顾及到他的心情不敢做的特别明显,又明显受不了自己的样子。双手都缩在袖子里,步子越迈越小,磨磨蹭蹭的迈着小碎步,故意想与自己拉开距离,就像上一世在他身边看不惯自己又拿自己没办法的那些老臣一样,胡楠都能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他心里在嘀嘀咕咕的腹诽自己。
“那个“刚”,我没地方住,你给我找个地方。”
刘志刚还在心里念叨着胡楠的“异装癖”,突然听到胡楠的话抬头就想反驳“你……”
谁知道刚抬头胡楠那双深邃的双眼就在自己眼前似笑非笑的一晃,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胡楠满意的看着前面呆板领路的刘志刚笑了笑,“这才像样啊!”
等两人离开后,远处的草丛里,两个鬼鬼祟祟的人放下相机,就拥在一起发出一阵阵狂笑,癫狂的姿态让路过的人都像看向她们。
她们却并不在意,笑够了,才你推我挤的离开了。
$(".nodeContent").last().addClass("halfHidden2");setTimeout(function(){$(".nodeEnd").last().before("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