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鳄鱼的眼泪【求追读】(1/2)
此刻。
高台之上,两名官员瞬间出列。
一路小跑快速的来到王丁明等人身边,开始了身份的核实。
片刻之后。
两人详细检查完毕之后,对着高台之上的拱了拱手,大声道:
“嫌犯,王丁明等人身份已验明正身!”
“没有任何问题。”
“好!!”
倪万财大喝一声,随即沉思了片刻,拿起手中准备好的关于王丁明等人所犯事情的折子,开口道:
“主犯王丁明,洪武十八年,到登州府衙上任通判一职。”
“从洪武十九年开始,与登州府贾商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勾结。”
“罪一、收受贿赂高达五百万俩白银。”
“其期间利用职位之便,为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提供便利,欺压百姓,打压对手,为他们在登州府保驾护航。”
“罪二、获利的同时,更是腐蚀身边登州府邸官员,张风,李天成,罗青,万鑫等人,将其拉入自己一方保护伞的阵营之中,其行为可谓是胆大包天,目无法纪。”
“罪三、洪武二十四年之时,其子王云峰在登州府强抢民女,造成民女张蓝心不堪受辱,投河自尽,最后利用手中的职位,让其申冤无门,并找人将张蓝心父母殴打致残疾,直至今日卧病在床。”
“罪四、纵容手下,亲属无恶不作,大肆敛财!”
说罢。
倪万财缓缓的闭上双眼,脑海之中不断浮现出过往的种种。
说实在的。
细数这王丁明的宗宗罪行,倪万财心中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恨!
不仅仅是对王丁明的,更有着对于他自己的恨。
他恨自己曾经的优柔寡断,恨自己曾经的软弱无能,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不敢与之对抗,向其妥协才造就了王丁明等人的如此猖獗。
嘴上虽说着王丁明的罪行,其中又何尝没有他自己的呢?
要是当初他能够不计后果,没有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登州府这一块地方。
也就不会有着这么多的烂事。
曾经的张蓝心及其父母,也不会遭遇那等恶事。
王丁明有罪,作为州府的倪万财,又何尝没有?
他身为州府,虽没有参与其中,选择明哲保身,何尝不是其犯罪的帮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行为更为可恨。
想到此处,倪万财抬起双手狠狠搓了搓自己僵硬的脸颊,低声喃喃告诫自己,让自己别在犯曾经犯过的错,别在让登州府百姓失望了。
同时心中也是一阵庆幸,自己这些年在别的事情上勤勤恳恳,没有半分懈怠。
以至于曾经的功绩,让朱允熥对他网开一面,没有处理他。
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留了他一命。
如若不然,倪万财知道现在的自己也就没机会再坐在这高堂之上。
而是会成为王丁明等人之中的一员。
原因无他,光一项渎职之罪,就足以让他陷入万劫不复。
“哎....”
沉思片刻,他一声长叹。
倪万财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双手握拳重重的锤着桌面,虎目一瞪怒声喝问道:
“犯人王丁明,对所犯罪行可有异议?”
听闻自己被罗列出的种种罪行,王丁明没有半分的惊讶。
这些年自己干了那些事情,他自己心里有数。
“唉.....”
也是忍不住一声叹息。
王丁明抬头看了看高台,心中也是唏嘘不已。
何曾几时。
遥想自己从做官开始,前十余年一直勤勤恳恳,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逾越。
升职之后,来到登州府之时。
怀揣着一腔热血,想要大张旗鼓,想要为民办事。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面对第一次行贿自己的人,看着那摆在自己面前的真金白银。
他心动了,却还是遏制住了自己的贪欲,并且拒绝了。
可有一就有二,随着摆在自己面前的钱财越来越多,原本想要做一个清官的他。
终究还是没有挡住金钱的诱惑。
还是踏出了哪一步。
一步错步步错,最后他深陷泥潭之中,无法抽身,只能够越陷越深。
想到此处,他随后转头看向被押解着,跟在自己身旁的贾商等人,摇了摇头。
此刻,王丁明心中异常的平静,不管是对于高台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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