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嫖,犯法吗?(2/3)
的最角落,
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眼神专注在手上的刑法书页上,睫毛微长,阳光从窗外透进来,在眼下勾勒出一笔小小的阴影,
细短的头发随着午后的微微吹散,影影绰绰的在他略显白皙的皮肤上给人一种帅气阳光的感觉。
似乎注意到大家正在看着他,这位同学露出微微笑意,给人一种温文尔雅,内敛自然,透入着不属于这个二十岁年纪该有的成熟沉稳以及——稳重!
这位同学车教授可是认识的,
毕竟作为成绩第一考入到法律系,车教授乃是法学院的院长自然是有提前看到他的新生照片。
当然,这位学生还是一位故人的外孙。
车教授露出和蔼笑容,问道:“郑逸同学,你有什么其他思路?”
或许是怕新同学怯场,
车教授再次强调说道:“这位同学,你尽管大胆踊跃发言,不用担心说错话,咱们现在就是茶话会似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郑逸没有拖泥带水,直接说道:“我认为应当构成违法!”
然而,
令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郑逸发表完观点之后,车教授却是收敛起笑容,
画风一转,
疑惑说道:“为何是构成呢?要知道,这是你情我愿的普通男女朋友开了个房间的普通事例,应该是算不得违法。
转发朋友圈集点赞只是一种向女方的求取恋爱行动,集赞达到68个是女方设定的表示恋爱程度的标准,
此种行为类同于男女朋友一起吃饭后开了个房间,不能把吃饭的费用当成开了个房间费用一样,并不能把所有的支付费用或类似支付费用都理解为交易。”
陈教授这样解释其实也没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条文释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出卖自身肉体与他人进行金钱财物交易的行为。
具体说就是与他人发生相应的关系以获取金钱财物的行为。
车教授这一观点的解释,颇受男同学们的支持,那点心思,大家都懂的,况且也的确没有支付金钱,并未违返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违法的条文释义。
随即,
大家也注意到,车教授可没有大家想象这般简单!
果然是枪打出头鸟啊!
看似鼓励众学生鼓励踊跃发言,实则是棍棒敲打搓搓这群天之骄子的锐气,
说好是茶话会,直接变成辩论会了!
老狐狸啊!
诸位学生目光微微有些同情郑逸,长得是非常帅没错,
但,
明显被车教授给坑了,学分哪有那么容易获得的!
“我认为,就现行法律规定及其本旨,应该将事件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
郑逸语气非常平静,透露着一股自信,慢慢分析说道:“其一、从姑娘李四的行为分析。姑娘李四通过发布朋友圈发布集赞免费体验链丶接方式进行宣传,虽然无法切确洞察其个人的主观真实意思。
但从客观效果上来说,可认定其意思表示目的在于提高交易率,属于典型的广告获取流量的方式,是达成交易的重要手段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认为违法无可厚非。
其二、从张三的行为分析,其虽未直接支付金钱,现实上其也没有金钱、财物的减损,
但其通过朋友圈转发广告链接,赢取点赞,间接为(姑娘)广而告之,可以认定为其以自身劳动(精力)投入(转发集赞活动)变相地支付了资金。
该资金包含了集赞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广告报酬以及因广告后提高收益的一定比例。从这个角度分析,可以认定张三支付了资金。”
最后,
郑逸不徐不疾,慢慢补充说道:“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得滞后性,微信朋友圈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代科技的进步!
犯罪手段也不断创新,当然需要法律法规的正当规制,
然而法律滞后的特点,使在应对新兴事物时有时候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这时就需要对法律作出新的解读。
在相关框架约束之内,对法律文字的理解和解释虽不应武断突破,但适度地弹性解释则应予准许。”
……
静!
落针可闻的静!
教室当中,夏日风扇呼啦呼啦直吹。
原本目光有些同情郑逸的同学,现在眼里边充满了佩服,
且先不说郑逸说的对不对,但这一番行为分析,以及补充说明,显得特别的专业啊!
一听就是非常的有道理啊!
车教授推了一下眼睛,问道:“郑逸同学,你之前有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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