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2/2)
姐曾经跟他提起过,她接触的一个案子,
从2008年7月份以来,某公司拖欠其大部分员工工资均未发放,被18员工集体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公司答辩说,拖欠工资是事实,但事出有因:公司从7月份开始因不可抗力工厂无法开工放假,后又遭遇经济危机,目前确实没有能力支付。
公司拿到裁决书后,问王姐,公司能不能起诉。王姐说,从法律上讲,当然可以起诉。裁决书中已经写明,任何一方不服本裁决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拖欠工资的事实你都认可了,起诉还有什么意义?难道起诉要求不发拖欠的工资?
公司说,一旦起诉了,裁决书就不生效了,等到一审、二审打下来,一年半载之后,说不定就可以缓过来了。
王姐一时竟然无语。王姐作为律师看来,这样的官司实在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作为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也是职责所在。不过,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起诉的请求如何写倒是一个令人犯难的问题。
到了这一步,王姐只能说,这个官司最好还是不要打了罢!
最终,王姐还是没有接受公司的委托。
王姐后来跟郑逸说道:“公司后来也许真的就没有再去起诉,也许又委托了别的律师去起诉了吧。不过,即使损失了一笔律师代理费,好像也没什么好后悔的,这样的案子不做也罢!”
所以,看似是对当事人证据明了的有利的官司案子,实则对于被告来说可能也是具有非常大的好处。
任何一个案子对律师来说都何尝不是一笔业务,但就郭笑笑这个案子,郑逸却真的希望当事人双方可以不必经过诉讼程序而能够彻底解决。
郭笑笑的案子解决了,赵婉柔拍到了不错的素材,非常开心提议说要一起出去吃顿饭。
郑逸肚子也饿了,两个人走出律所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下来了。
赵婉柔再一次开着小电驴,载着郑逸在各个街道风驰电掣。
他们两人刚刚离开,一道强光朝着他们背影打过去。
一辆深黑色的吉普车从律所角落位置慢慢开了出来,
吉普车里边,一个光头狞笑着,手中锋利的刀刃晃动几下,
冷漠的眼神看向坐在小电驴后边的郑逸,笑道:“他这就是今天晚上的猎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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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