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我知道,所以我宁愿禽兽不如!(1/2)
公寓,清晨。
吴欣悦蝴蝶似的睫毛闪闪,朦朦胧胧的眼睛慢慢睁开,迷人的眼睑轻轻微敛,充满魅力的脸上透着一份恬静,乌黑的秀发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想起昨夜的愉悦,嘴角微微上扬,描画出一线弧度。
昨夜喝完红酒,睡得迷迷糊糊,浑浑噩噩中,似乎做了个梦,她走了好远好远的路,然而眼前一片昏暗,路看不到尽头。就在最为绝望的时候,终于前方出现了一丝亮光。
亮光的尽头出现一道人影,仔细一看,郑逸正脸带帅气微笑,充满男人魅力,牵着她的手逃离那一片黑暗。
起身走到窗沿,拉开窗帘之后,清晨的阳光格外灿烂,就这样照射在吴欣悦的身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好似增加了几分仙气,令人如痴如醉。这时吴欣悦,皱了一下眉头,阳光照射着的光线,使的她刚睡醒的眼睛不舒服。
她在床上坐了起来吗,嘴里打着哈欠,抬起她的纤纤细手,使劲的柔着那经历了一晚备的凌乱的头发,嘀咕说道:“小学弟……不行?”
大美女喝醉了,迷迷糊糊吐露心事,还昏睡在怀里边,竟然不为所动?
这让吴欣悦对郑逸能力产生怀疑?
吴欣悦打了个哈欠,慵懒伸了下腰肢,曼妙的身姿在阳光下舒展开来,令人头晕目眩。
刚刚打开房门,看到郑逸正坐在客厅手里拿着一本刑法书,再看向厨房早餐已经做好,小米粥的味道沁人心脾。
“早上好。”吴欣悦说道。
郑逸放下刑法书,说道:“早上好。”
吴欣悦瞥了一眼时钟,显示七点四十五,说道:“平常都是这么早背法条?”
郑逸说道:“早上背书效率高,记忆好。”
吴欣悦点了点头,忽然问道:“罪刑相适应原则?”
郑逸秒回道:“要求刑罚给予的处罚不仅要和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而且还要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适用轻重相应的刑罚。简言之就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行相称、罚当其罪。
这是属于我国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吴欣悦柳眉微蹙,这个问题有些简单,说道:“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的区别在哪里?”
郑逸想了想,说道:“事实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有关的额事实所产生的的错误认识,包括打击错误,对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主体身份认识错误六种。
而法律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法律规定或者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意义的错误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事实认识错误会直接影响到法律对于行为人的定罪、量刑,而法律认识错误既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量刑。”
吴欣悦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回答得挺不错,100分。”
吴欣悦美眸深深看了郑逸一眼,转身进去浴室洗漱,看着镜子里边白皙的脸蛋,嘀咕说道:“竟然可以这么淡定的回答问题?”
看了看傲人的身形,纤细的腰身,俏挺的臀部,说道:“老娘的魅力应该还可以才对?”
吴欣悦拿起牙刷,一边刷着,一边朗声说道:“小学弟,你有没有听到过一个叫《禽兽不如》的笑话?”
郑逸再次放下刑法书,说道:“没有,学姐你可以说说看。”
吴欣悦眨了眨眼睛,说道:“
从前,有一书生与一小姐相知相恋。
一日,他们相约出游,途中遇大雨,便至一空屋避雨,留宿至夜。这屋内只有一床,二人虽是两情相悦,却未及于乱。那小姐怜惜公子,便含羞邀了公子共宿一床,却在中间隔个枕头,写了张字条,上曰越界者,禽兽也。
那书生却是个君子,竟真的隐忍了一夜,未及于乱。次日清晨,那小姐醒来,竟是绝尘而去,又留一字条。上书七个大字:汝连禽兽都不如。”
显然吴欣悦这个笑话意有所指,昨天晚上两人喝醉酒之后,郑逸的确有无限的机会可以做任何爱做的事情,
谁知道吴欣悦早上醒来,衣服都穿得好好的,还躺在床上睡得特别香。
尽管吴欣悦不说随便的女孩子,也知道郑逸非常安全,所以两人才能够一起喝酒,彻夜畅谈,但……话说回来,心里边总有种不是滋味,人的性格都是矛盾的,这会儿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吴欣悦,心里嘀咕,反而觉得如果发生什么的话,似乎……好像……也并不是不可以……大概吧!
郑逸哭笑不得,反问道:“学姐,请问男生跟女生同时酒后发生关系,是犯罪吗?”
“要看女生是否自愿。”
“不知。”郑逸回答道。
“如果不知的话,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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