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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言俗事·乾·惋惜(二十三) (1/8)

2024-08-07 作者: 卢卢卢卢子

雅言俗事·乾·惋惜(二十三)(1/8)

某日,瑶以其信示余曰:“吾今日获情书矣!”

“狂喜如是,初获诸?”

瑶曰:“吾所获满床矣。”

“然则盍编之爲情书大全?”

瑶曰:“昔者多拗口聱牙,其理不服人,言不谙法,话不投机,语浅词冗,鲁鱼互换,亥豕相同,虚虎通用,败兴有馀而抒情不足也。”

“淮南子(说林)云:‘扶之与提,谢之与让,故之与先,诺之与已,也之与矣,相去千里。’故文人不可以不识用字。”

瑶曰:“尔善情书欤?”

“非曰能之,愿诚焉。”

瑶曰:“尔前女友曾获诸?”

“然。”

瑶曰:“而尔不能使不弃,何故?”

“吾必有不善也,虽善情书无奈何。”

瑶曰:“思之甚也,是初恋乎?”

“否,吾初恋在高中。”

瑶曰:“可得闻乎?”

“吾初恋在高中,然小学已知男女有爱慕之情矣。小学二年级某假日早晨,吾与班长相约,在小区内四处游玩。奚以相约?吾忘之矣。所未忘者,班长不如平日者也。班长素勤奋好学,谨言慎行,与吾游玩之日则灵巧可爱,活泼动人。临别,班长以笑脸亲吻吾脸颊。上学后,班长又如平日,勤学而忘情。

“读高中之初,吾常与两女生玩耍,一曰莹,一曰桦,皆美人也。三人日夜不离,课间同伴,饭时同桌,课馀同游。班中有男生嫉之,讥刺我,威慑我,吾皆堪之,及吾好友曰波者欲夺其一,则不堪矣。波欲夺莹,而吾不愿,遂弃桦而从莹,於是不复三人行,然后桦与波皆憎我矣。然后,胜之易,守之难,不一月,莹弃我而复从桦,不一年则从波矣。后八年吾学车,又与两女子相识,又三人行矣,后两年,其一似喜我矣,而吾负债於银行,恐害之,遂止之。”

瑶曰:“其一言爱矣乎?”

“喜我者皆不直言爱,而欲吾先之也。初吾不觉之,后乃知之,不善谈情故也。”

瑶曰:“是故莹弃尔。”

“然。吾邻居有同岁者,与莹同班於初中,於是告我莹曾与某男生夜处於一室,已非处女矣,吾又问诸莹,莹曰不然,以爲毁言也,以我爲不信也,遂告绝。”

瑶曰:“尔不曾回诸?”

“回之不可得也,盖诚心不足故也。苟诚心有馀,虽曾见弃,亦终见爱。何谓?初吾职於工厂之时,甚喜一女同事,其名曰霞,螓首蛾眉,明眸秀睫,皓齿朱唇,樱口桃腮,媚靥丹颊,肤润如玉,肌理细腻,素无粉脂,颜已绝伦,稍添妆饰,美似天仙,有妻如是,人生圆满,无所求矣。吾与霞同职而不同区,每遇之,必近之,知其无男友又无人求之,则益欲之矣。某夜,厂有化妆晚会,吾至则寻霞,见而近之,待照相者来,顺势合照,因搂其腰,而急止吾手,再强搂之,力不及我,不能止矣。是狎昵也,然得亲近之,则礼仪可忘矣。自是以后,吾日日致短信于霞,所悦,所赏,所感,所悟,皆抒焉,使知吾有爱焉。后十馀日,霞求吾勿扰,是以知其无爱焉,然后另求他女子。年末公司晚宴,吾遥见霞四处敬酒,而不知其所求,远望其来,而又知其不可求,不进取者能求进取者乎?不久,吾闻霞辞职而適成都矣,然后见诸企鹅,遂问寒暄焉,亦问诸我,然后常相谈矣,且传生活照于我。某日,霞告我欲还焉,吾问其故,霞反问曰不欲诸,吾是以知其欲托焉矣。吾欲之久矣,终以诚心致之,然无能变母之恶外地人也,既害芩矣,而又害霞,是不可恕也,遂止之,自是不复联络,然於吾心目中,霞之美无与比。”

瑶曰:“尔诚心既能回弃尔者,何故不能回前女友?”

“诚心非必人所求也。”

瑶曰:“彼奚以告绝焉?”

“吾未忘,是日在国庆节之后,绾自吾家归,夜致电焉,以其父母之弗许,不可以不绝也。吾许之,然本有礼物畀绾,弗能眠也,遂往窃置诸其车。本以爲无遗憾矣,次晨又恐其为情轻生,於是思之,若能使绾父母悦服,使知吾非慝人也,则绾可以不绝我矣。至于修车店,黑犬狺狺拦路,弗退,进,见绾弟,问其父,遂请之,出,吾告之故,且语之愿。绾父惑焉,告我无弗许焉,然其女犹少,将远往求学或从军,故欲其深思之,不可以误人之青春,然后谓吾以绾爲友可矣,不必守节不淫,遇可爱者则应速求之,得可合者则应早娶之,事不宜迟也。”

瑶曰:“尔持刀以往乎?”

“否,我非凶徒也。”

瑶曰:“绾父或以尔爲凶徒,唯恐白刃入而后红刃出,是故见凶而屈志保命。”

“有理。——

“《孟子·告子上》有之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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