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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篇之十、脂批拾遗 (3/9)

2024-10-30 作者: 寒隽

附篇之十、脂批拾遗(3/9)

字,而被人冠以什么“李香玉”、“李雪琳”的李煦次女李某(某氏之女),她生于康熙五十五年丙申(1716年)十一月廿四日,比曹雪芹小一岁。这些现实中的人物与《红楼梦》中人物明显难脱干系。再有便是曹寅的表弟,即母亲孙氏的侄子孙文成(其儿便是与“雪芹公子”相对的,袁枚笔下的、名延福的“织造成公之子啸厓”)。他于1705年出任杭州织造,曹家被抄后,孙文成也被罢了官。还有两江总督赫寿,正与曹家是门对门的邻居,他因牵连八阿哥胤稷被抄家治罪。雍正五年(1727年)曹家被查封时,赫寿家即被抄。赫寿子英保被刑部圈禁,家人入辛者库,贬为罪民,参加劳改(名单中恰有秦氏、凤姐、大二三四姐四位小姐)。

《红楼梦》里,荣宁二府和甄府被抄家,而现实中,曹家、赫寿家、李家被抄,这要是巧合,谁都不会相信。

当然,还有江苏巡抚吴存礼(吴贵妃父亲吴天祐),他于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十二日被革职,与李煦命运相同,吴家与李家恰是曹家与赫寿家的影子,这两对影子组合,正好成为《红楼梦》里的贾府与甄府。

未在护官符显现的李家(李纨)、傅家(傅秋芳),应当对应李煦家和傅恒家,而王家、史家、薜家,究竟对应哪家?这一点,恐怕就连作者也搞不清,只有脂砚斋自己能搞清楚。

【甲眉: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

此批之重要性在于批书人在做此批时已经至少45岁,但并非是年老之人,果然与雪芹年纪相仿。

【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卅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

又推了五年,应有50岁。

【甲眉:画神鬼易,画人物难。写宝卿正是写人之笔,若与黛玉并写更难。今作者写得一毫难处不见,且得二人真体实传,非伸助而何?】

再次申明,批书人不是作者。

【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此文字是也。余亦谓是一对,不知干支中四注八字可与卿亦对否?】

据此批可断定批书人是与雪芹年龄相仿的女子,不是男性,更非长辈。

“宝钗也忍不住笑着,把黛玉腮上一拧”【我也欲拧。】

此批更确定批书人是一位与雪芹年龄相仿的女子,不是男性,更非长辈!他如果是一位男士,这想法也显得太流氓了吧?更别说是长辈了!此批虽短,却是一条铁证!可否定一切不同声音。

【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晴雯、茜雪二婢,又为后文先作一引。】

“误窃”之说,是否为后三十回之回目?可以探讨。但因前八十回的回目中并无“塞玉”一词,因二者之并列关系,“误窃”是有其事而未有其名。

【甲眉: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此批至少可以说明作者是男性(长辈送文星和合之表礼),女孩儿在封建社会不让上学。

【蒙旁:人送寿礼,是为园子;回人去的去了在的在,是为可以过园子里坐;园子里坐可以转入正文中之幻情;幻情里有乖情,而乖情初写,偏不乖。真是慧心神手!】

【蒙旁:正写幻情,偏作锥心刺骨语。呼渡河者三,是一意。】

【蒙将可卿之病将死,作幻情一劫;又将贾瑞之遇唐突,作幻情一变。下回同归幻境,真风马牛不相及之谈。同范并趋,毫无滞碍,灵活之至,飘飘欲仙。默思作者其人之心,其人之形,其人之神,其人之文,比宋玉、子建一般心性,一流人物。】

此三批可知秦可卿情榜结语为幻情,但“乖情”一词又属于谁?

【所谓“好知青冢骷髅骨,就是红楼掩面人”是也。作者好苦心思。】

“好知青冢骷髅骨,就是红楼掩面人”一句,出自明·唐寅的《和石田先生落花诗》。原诗为:

花落花开总属春,开时休羡落时嗔。

好知青草骷髅冢,就是红楼掩面人。

山屐已教休泛蜡,柴车从此不须巾。

仙尘佛劫同归尽,坠处何须论厕茵。

虽然意思差不多,但排列顺序发生了变化,“青草骷髅冢”变成“青冢骷髅骨”,初看以为引错了,批书者似学艺不精。但仔细推敲发现,批者或考虑:“青冢”谐音“秦钟”,即情种,如此方合此书意境。据此,批者自己反而是一番“苦心思”,足见批书者之心思细腻,非常人可比。

【所谓“计程今日到梁州”是也。】

此批出自白乐天诗,记得很清楚,因而未改。

同李十一醉忆元九

唐·白居易

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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