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路走来(1/4)
我是怎么迷恋上写作的呢?
这事儿要从我的三个老师开始说起。
第一个老师是武小样。
武小样是我初中复读那年的语文老师。他曾经对我们说过:“你们每个人都应该培养一个可以伴随自己一生的爱好,否则等你老了,就只能像村儿里的大爷大妈一样,每天晒晒太阳、打打麻将,坐在那里等死。”我不想老了以后只能坐在那里等死,所以后来就给自己找了四个爱好:看书、写作、听歌、看电影。
第二个老师是张艳华。
张艳华是我高一那年的最后一个语文老师。他自己写作,也鼓励我们写。他在上课时说过:“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现实中发生的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作家想象力的极限,作为时代的见证者,我们只要把自己的经历或是身边发生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可能就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试试,说不定以后这世上就会因此多出来一部经典名著。”正是受到这句话的引导,我才萌生了记录下美好青春地念头,进而断断续续地写到了现在。
第三个老师是王玲。
王玲是我高二和高三的语文老师。她是那种能跟学生处成朋友的老师。不过,我却不是那种能跟老师处成朋友的学生。所以,在相处的那两年里,我和她其实并不熟。她所做的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不仅认可了我写的两篇有些出格的作文,还在评语中说我的文笔在班里算是高水平了。我可以毫无疑问地说,来自她的肯定,是我选择把写作当成事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推手。
除了老师的影响,我能乐此不疲地写到现在,最大的内因应该是我有着强烈的倾诉和分享的欲望。而自己在现实中不是一个擅长沟通与表达的人,和大多数时候都找不到可以倾诉与分享的对象,又迫使我不得不把想说的话诉诸笔端。当然了,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干,我会看似一无所获却一直不计时间成本地写,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能从写作中得到乐趣。而回头看自己过去所写的东西,能够时不时地发现一些惊喜,又加重了写作带给我的乐趣。网上有人说:“只要你做的是能够从中找到乐趣的事情,就不是在浪费时间。”我觉得用这句话形容我和写作之间的关系,就挺合适的。
起初,我写作的目的很单纯,纯粹就是想记录下跟李苹、范鸟和飞霞有关的事情——知道不太可能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留在身边,就想给以后的自己留下些回忆。也就是说,其实从一开始我就预见了故事的结局,就没有对未来抱太大的希望。后来,写的时间长了,我那隐藏的野心就被挖掘了出来,开始向着张艳华说的那句话靠拢,决定把自己的追求放高点儿:写名著。那时候我已经看了不少书,却没能看出多少好来,觉得四大名著就那么回事儿,名气完全是神化出来的,别的古典小说更是一部比一部没有新意,有些连文笔都烂到不可思议,国内的现当代畅销书和外国文学也大多华而不实,顶着名著的名头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于是,我就想当然地认为写名著其实并不难,至少写出像我看过的那样的名著并不难,甚至以为自己能够写出更好的。等到写了十多年只写出来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我才深刻意识到写作这事儿极其考验天赋,而自己这方面的天赋只能说聊胜于无,连写个复杂点儿的完整故事都费劲,写名著的事儿最好还是别想了,因为想也没用,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即便硬写也只会写出一堆垃圾。经历了梦想的幻灭,我却没有立刻死心,转而觉得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总该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儿东西,证明自己来过。作为一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我能想到的留给这个世界的东西,无非是自己的经历和人生感悟,亦或是胡编乱造的一些故事,也就是说,要想实现自己的想法,还是得靠写作。不过,这样的想法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很快意识到它可能比写名著更难实现:连名著都可能堙灭在岁月的长河中,自己写的东西默默无闻传播不开,又怎么可能流传下去嘛?于是,兜兜转转了一圈,我最终决定还是回归初心,记录生命中的美好过往,给以后的自己留下些回忆。现在看来,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或者说这个目标我已经实现了,毕竟当初最想写的那段经历已经写出来了,并且写了不止一个版本,虽然眼下还没写出让自己完全满意的,但是接下来要做的无非是写出更好的,即便写不出,也没那么重要了。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曾有过特殊的际遇,唯独在回想自己是怎么走上写作这条不归路的时候,感觉一切都像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毕竟这一路走来的每一步都是如此的有迹可循。这让我一度以为“我被上天选中了”,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肩负着特定的使命,遗憾的是,眼下的现实却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当初的我想得太多了。或许,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是这样的,年少时总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经历过生活的毒打,才认识到自己终究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才懂得平平淡淡才是真的人生真谛。不过在我看来,无论说得再怎么好听,“平平淡淡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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